醫療糾紛是指基于醫療行為,在醫方(醫療機構)與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親屬)之間產生的醫療過錯、過失、侵權等賠償糾紛。這種糾紛當事人均對事實認識不同、相互爭執、各執己見。近年來隨著社會發展,人民自我保護意識增強,醫療糾紛日漸增多,本文著重討論醫療糾紛的防范措施。
一、醫療糾紛的相關法律問題
1.醫療糾紛釋義及分類
醫療糾紛是指發生在醫療衛生、預防保健、醫學美容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中,一方(或多方)當事人認為另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時存在過失,造成實際損害后果,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但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對所爭議事實認識不同、相互爭執、各執己見的情形。
醫療糾紛分為醫療事故糾紛和其他醫療糾紛。
醫療事故糾紛,指醫患雙方就具體醫療事件是否構成事故、應否賠償、怎樣賠償產生的糾紛。
其他醫療糾紛包括經過醫療事故鑒定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糾紛、不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的醫療糾紛、醫學會不予鑒定的醫療糾紛。
2.近年來醫療糾紛增多的原因
近年來人們的自我保護意識大大增強,患者及家屬處處注意維護自己的利益。醫院和醫務人員尚不能正確認識這一點,從而處于被動局面,導致醫療糾紛增多。
首先,醫療工作和醫療行為更多的受到社會規范的強制性制約。而我們有相當多的人對此沒有清醒的認識。
其次,服務質量不高,服務態度不好。醫務人員在醫療服務中不能尊重并平等對待患者,而易出現糾紛。
然后,社會對醫療工作存有認識上誤區,很多醫學上正常的事情,卻引起糾紛。
3.近年來醫療糾紛呈現很多新特點:
一是數量增加,投訴增多。過去在醫療活動中一般不會發生的醫療糾紛,現在往往形成醫療糾紛。
二是新技術、新療法、新設憊的不當使用導致的醫療糾紛不斷出現。
三是有了法律制約,1997年10月1日開始實行的修訂后的刑法,明確規定醫療事故罪。
4.判斷醫療糾紛的幾個誤區
誤區之一:醫療糾紛等同于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是指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因醫務人員診療護理過失,直接造成病員死亡、殘疾、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而醫療糾紛通常是指醫患雙方對診療護理結果及其原因的認定有分歧,當事人提出追究責任或經濟賠償,必須經過行政或法律的調解、裁決才可了結的事件。
誤區之二:病人進醫院等于進“保險箱”
因新技術、新設備和新療法導致的醫療糾紛也逐漸出現,人們享受現代文明的同時,也增加了受損害的風險。最高明的醫生也不能包治百病,病人進醫院不等于進了“保險箱”。
誤區之三:經濟補償等于經濟賠償
在眾多的醫療糾紛中,有的已構成醫療事故,按照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和各地制定的實施細則的規定,對鑒定為醫療事故的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
二、醫療糾紛的防范措施
隨著我國公民法律意識、權利意識、維權意識的提高,醫療糾紛正呈增加趨勢,這不僅嚴重影響了醫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也增加了醫療單位的經濟負擔,損害了醫院合法的經濟效益,挫傷了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影響了醫院和醫務人員在社會上的聲譽。因此,調解和處理棘手的醫療糾紛成了門診部辦公室的一項重要內容。筆者從臨床調到門診部辦公室近三年,處理和經歷了醫療糾紛四百多起,深刻體會到醫療糾紛的調解和處理工作,具有難度大、技術性強、環節多、工作量大的特點。面對形形色色、令人頭痛的醫療糾紛,醫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財力。不論何種原因引起的,也不論是何種類型的,更不論最終采取什么方式予以解決的醫療糾紛,均會對社會、醫患雙方造成很大的不良影響。因此,在加強醫療糾紛調解和處理的前提下,必須重視醫療糾紛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了醫療糾紛,才能從根本上消除醫療糾紛造成的不良影響。
1. 醫療糾紛的防范
(1)加強醫療管理,提高醫療質量
首先要加強醫務人員的醫德醫風教育,增強工作責任心,規范服務語言,積極提倡禮貌用語。在診療過程中通過加強對病人疾病知識的健康教育、解釋溝通、心理護理等,建立融洽的醫患關系,努力提高對病人的服務滿意度。其次是建立健全醫療服務質量控制體系,對違反診療護理規范的人員要認真查處,責任到人。建立培訓考核制度,嚴格實習生、進修人員的管理,明確帶教人員的責任。加強醫療質量監督管理,定期進行醫療技術質量的動態分析、評估和跟蹤調查,從嚴把好質量關,使醫療技術操作達到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標準。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不能存在僥幸心理,在醫療活動中絕不能違反醫療衛生方面的國家法律或職業規范,杜絕失職行為是醫院避免醫療糾紛的根本方法。
(2)改善就診環境,方便病人就診
積極改善診療區的醫療條件和基本設施,努力為患者創造良好的就醫環境,根據患者的需要,調整門診布局,方便病人就診,努力創建“花園式環境,賓館式服務”的現代化醫院,徹底消除病人掛號、收費、取藥排隊的現象。建立便民服務措施,如供應茶水、免費郵寄化驗單、設立健康教育咨詢臺、值班主任及時解決病人的需求等,形成便民服務流程和網絡。
(3)強化法律意識,樹立法制觀念
組織醫務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如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更重要的是使醫護人員自覺的依法行醫,有效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因此,醫務人員通過法律的學習應具備以下2點意識。
糾紛意識
醫院醫務人員應更新觀念,樹立法律意識和糾紛意識,在診療活動中保持清醒的頭腦,認識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若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病人的不滿,就有可能引發醫療糾紛。
舉證責任意識
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在舉證責任的分配上使醫療機構承擔了較大的責任。在醫療訴訟案件中,原告病人只需證明自己曾在被告處接受過診療并在診療后出現了人身損害后果,就算完成了原告的舉證責任。此后,舉證責任的“皮球”就踢給了被告———醫院,由醫院提供證據來證明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如果醫院不能提供充足有利的證據,即舉證不利,將承擔敗訴的結果。因此,醫務人員應當有舉證責任意識。在診療活動中不能重治療、輕病歷,不能光做不記或光說不記。病歷不僅是記載病人病情和醫務人員診療理活動的醫療文書,也可能成為以后出現醫療糾紛時的法律文書,成為決定自己在醫療官司中命運的重要證據。
(4)要有預見性
醫務人員面對不斷增多的醫療糾紛,不僅要有高尚的醫德和精益求精的醫療技術,而且要有預見突發事件的能力,利用各種條件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以確保醫療安全及醫療活動的正常進行。我們發現以下的疾病種類和人群容易引發醫療糾紛:
酒后之人,患者或家屬酒后,控制能力下降,容易發生爭端。個別人發酒瘋制造事端。
經濟拮據者,對用藥、治療費用易產生懷疑,擔心被開大藥方或無關的治療檢查項目。
慢性、復發性疾病,因不能根治,花費較多,心情煩躁,對治療效果不滿,產生抵觸情緒。
患者家中有從醫人員者,由于醫務人員熟悉醫療行業中的瑕疵,如某項醫療活動影響醫療效果,很容易引起糾紛。
應用激光、外科手術進行美容、整形的患者,因收費較高及期望值較高,如果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易產生糾紛。
本院職工的熟人,往往減少醫療程序,減少檢查項目。因是熟人不做詳細交待,不簽協議書,留下了糾紛隱患。對于上述疾病和人群,醫務人員應嚴格執行醫療制度,多和病人解釋溝通,完整書寫病歷和各項記錄,努力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
2. 處理醫療糾紛的技巧
一些糾紛在現場燃起“戰火”時,病人或家屬往往情緒激動、大吵大鬧并在現場引起圍觀,有時還會引起其他病人的打抱不平。這時首要的任務是想方設法讓矛盾雙方分開,以維護醫療秩序,保護醫護人員安全??勺尰颊唠x開現場,或請病人到辦公室坐下商談,耐心傾聽病人的投訴,使病人逐漸息怒。
對于病人由于醫護人員服務不到位、就診不方便引起的不滿,在耐心傾聽病人的訴說時,表示理解和贊同,這時病人的憤怒往往有所下降,我們代表院方向病人表示歉意,并盡量滿足病人的要求,必要時由當事人當面向病人賠禮道歉。
對于醫院沒有過失,只是由于患者缺乏醫學常識,對診療行為不理解造成的糾紛,我們耐心向他們講解有關醫學知識、診療的風險性、可能出現的副作用及副作用的預防等,贏得他們的理解和信任,使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有些病人無論你如何解釋,非要醫院賠錢,否則就會曝光媒體。在醫務人員沒有過失的情況下,我們要據理力爭,正告患者醫院是不怕病人的胡攪蠻纏和媒體曝光的,可告知病人索賠的依據和方法,讓病人通過法律等正常途徑獲得賠償。
對于目無法紀、圍攻辱罵、毀壞公物、行兇毆打、無理取鬧的少數病人和家屬,我們也要有自我保護意識,處理此類糾紛,要協同保衛科、地方公安部門一起處理,對醫務人員、財物造成損傷的,堅決要求賠償道歉。
對于重大醫療糾紛的處理,要上報醫院領導。當然醫院領導的態度非常重要。醫院不要怕病人打官司,動不動就花錢息事寧人,這樣既縱容了某些人的不法行為,又會損傷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因此,對于重大的醫療糾紛的處理,一定要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依靠衛生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走法律的途徑解決。在整個醫療活動過程中,醫院要做到每個環節都萬無一失非常困難。因此醫療糾紛的發生亦在所難免。如何降低醫療糾紛的發生,給醫院管理帶來了新的研究課題和思索。我們認為,作為醫院應通過提高醫療質量、改善就診環境、加強法制學習等,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及時解決和處理醫療糾紛,防止醫療糾紛的惡化和擴大,使醫療糾紛逐漸減少。